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欠錢別欠過年 討債用這招最簡單有效

年關將近,俗話說「欠錢別欠過年」,今天就來看看如何使用簡單有效的支付命令盡快拿回自己的錢吧!

住在台北的小明跟住台中的小美是好朋友,今年6月小美因為疫情關係公司放無薪假,為了養家活口,小美只好拉下面子,用line傳訊息向小明借10萬元,小明也很爽快的答應借錢給小美,雙方約定好還款期限為9月30日後,小明隨即以網路郵局轉帳方式將借款匯給小美。沒想到還款期限屆至後,小美卻開始裝死,不僅未將10萬元如期還給小明,亦開始不回訊息,避不見面。10萬元對小明來說是一筆不小的金額,疫情之下大家生活都不好過,對於要如何要回10萬元小明覺得很苦惱。除了直接進行民事訴訟向小美請求返還借款外,還有什麼快速、方便、省錢的法律程序可以讓小明向小美請求返還借款呢?

按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規定:「債權人之請求,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,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」。此即為「支付命令」,是一種督促債務人向債權人清償並賠償程序費用之程序。債權人可以提出相關證據、說明事實經過,繳納500元的聲請費用後,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,若法院同意核發支付命令,待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20天後,債權人就可以據此支付命令請求債務人還款,或執此支付命令向法院執行處對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。
前面小明的案例中,因為小美確實有向小明借款10萬元,此有line對話紀錄為證,且小明亦確實有將借款交付給小美,此有匯款紀錄為憑,因此小明可以提出line對話紀錄跟匯款紀錄,向小美之住所地法院即臺中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,若小美收到此支付命令後20天內,均沒有任何意見而提出異議,則小明即可以拿這份效力確定之支付命令,對小美之財產聲請強制執行,討回借款10萬元。

因為支付命令較為省錢,速度也比較快,對於證明力的要求也低於一般民事訴訟,所以對於財力沒那麼豐厚、急於追討借款之人而言,是一種非常便捷的程序,建議可以先嘗試以聲請支付命令之方式追討借款,迅速拿到聲請強制執行之名義。但要注意支付命令程序對債務人仍有一定的保障,若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後,對於債務金額、債務原因事實有意見,可以在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,不附任何理由向法院提出異議,債務人提出異議後,此支付命令會在異議範圍內失去效力,法院同時會將債權人聲請支付命令之程序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,此時即回歸一般民事訴訟程序。在此提醒大家一定不要隨便忽略法院文件,否則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使自身權益受損喔!

撰文 ★ 王妤安 律師